海西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甘海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西银保监复〔2023〕1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关于核准甘海峰任职资格的请示》(青人保财险发〔2023〕50号)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3月14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核准甘海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海西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3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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