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公司龙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淄银保监复〔2023〕40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公司龙泉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鲁发〔2023〕6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公司龙泉营销服务部由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龙泉路330号变更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龙泉路290号。

你公司应自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原《保险许可证》、公司介绍信及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领取新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

2023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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