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手续费用、商业性农险费用财务造假 泰山财险淄博中支及总经理张志明遭罚17.5万元

2023-03-23 09:41:00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 近日,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山财险淄博中支)因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遭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张志明作为泰山财险淄博中支总经理,应当对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对张志明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泰山财险淄博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泰山财险淄博中支于2021年2月5日、2月18日分别报销服务费28455元、24405元,报销事项为某汽车俱乐部向33名、28名泰山财险机动车商业险投保人提供汽车养护类增值服务。2021年3月16日,泰山财险淄博中支向上述汽车俱乐部支付28455元、24405元报销款项,当日,汽车俱乐部将上述52860元报销款项连同2430.73元的其他款项一并转入孙某某账户。

经查,以上52860元服务费并未实际发生,报销款项实际用于支付超出报备手续费率的车险手续费用。询问泰山财险淄博中支总经理,上述服务费报销事项均为其统一安排。

二、查看泰山财险淄博中支财务凭证:2020年8月份第一册财务凭证中编号为100071的费用报销单,2020年11月份第一册财务凭证中编号为100005的费用报销单,2021年4月份第二册财务凭证中编号为100104的费用报销单,报销部门均为桓台支公司,报销人为李某某,报销金额分别是45000元、24000元、29800元,报销用途为宣传用品费。

根据泰山财险淄博中支提供的农险费用明细账,上述费用在费控系统中列支在农险费用下,会计科目为业务及管理费-业务宣传费-宣传用品费。查看财务凭证附件,上述宣传用品费均用于购买行车记录仪。

经查,以上宣传费用并未实际发生,报销款共计98800元通过转账、现金等方式全部回流到桓台支公司,用于解决商业性农险费用。经询问泰山财险淄博中支总经理,上述宣传费报销事项均为其统一安排。

上述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责令泰山财险淄博中支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

综合职务、岗位职责、履职情况以及在违法行为发生过程中所起的实际作用等方面,张志明作为泰山财险淄博中支总经理,应当对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上述报销事项与实际经济事项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对张志明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周文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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