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渝银保监复〔2023〕30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利宝〔2023〕5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庆隆希尔顿商务中心35楼A、B、G户及33楼整层”变更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庆隆希尔顿商务中心35楼及33楼整层”。

二、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重庆银保监局

2023年3月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