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能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投资决策科学进而获取稳定的、高水平的回报提供支撑和保障
作者|郝臣 马贵军「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南开大学商学院」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4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全面强化了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为实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快速发展对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截至2022年11月,我国已有综合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33家。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管产品、受托管理资金等方式管理资产达21万多亿元,十年间增长3.29倍,年均增速15.84%。根据欧洲知名投资杂志IPE发布的《2022全球资管机构500强》榜单,中国共有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上榜,占我国上榜机构的23.33%;国寿资管、平安资管和泰康资管三家公司进入全球前100名,排名分别为第38位、45位和75位。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特殊性对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涵盖专户业务、组合类产品业务、债权与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其他业务,截至2021年末,以系统内保险资金为主的专户业务占比75.90%。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业70%以上的资金,并形成了以保险资金为主、业外资金为辅的多元化资金结构。这就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完备的治理结构与机制,合规经营,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防止出现损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升盈利水平对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正式实施以及配套细则的陆续出台,作为资管机构重要构成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入发展快车道,与银行、信托等资管机构同台竞技。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配置长期以来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2021年综合收益率在6%以下的公司占到75%,这使得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努力提升投资能力、平衡风险收益。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能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投资决策科学进而获取稳定的、高水平的回报提供支撑和保障。
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的发展阶段
治理起步阶段(2003~2011年):法律法规总体较少,治理制度体系缺乏。2003年7月我国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601319)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问题也应运而生。2004年4月出台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并对公司股东或发起人、高管、资金管理、风险控制和监事会设立等作出初步规定。2011年4月《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发起人条件、经营范围和分支机构等作出修改和调整。
治理探索阶段(2012~2021年):风险管理愈发重视,监管力度逐渐加强。2015年2月发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明确2名符合条件的产品风险责任人。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须公司治理良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健全。2021年6月印发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逐步达到良好公司治理标准。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指出公司治理与内控、全面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是公司监管评级的重要因素。2021年12月印发的《关于精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公司要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报送监管报告。
全面发展阶段(2022年至今):以新规实施为标志,治理现代化为目标。2022年修订并实施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新增了公司治理专门章节,从总体要求、股东及持股比例、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运作、风险隔离机制、专业委员会设置、独立董事制度、职工监事比例、首席风险管理执行官等方面明确了要求,形成了完整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标准,从此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朝着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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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FGLB037)、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TJGL22-002)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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