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保监局联合开展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四川银保监局联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方式,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成都市、绵阳市、乐山市和资阳市开展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质量缺陷保险试点。

  一是坚持“风险防控到位、费率设置合理、理赔便捷及时”的原则,指导保险公司根据建设工程风险程度及技术复杂程度、参建主体资质及诚信情况、风险管理要求、历史数据、再保险状况等科学合理设置费率水平。

  二是督导试点地区银保监分局主动对接住建部门,指导保险协会开展调研摸排,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承保模式或共保模式,对采取共保模式的,要求实行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服务、统一信息平台。

  三是指导保险公司建立高效便捷、充分保护业主权益的理赔流程,在保险合同中具体约定保险理赔受理、现场查勘、索赔核定、理赔维修等具体服务标准。

  四是督导保险公司制定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和保险理赔应急预案等,明确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启动的具体情形、应急流程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是指导保险公司建立缺陷保险信息平台,动态记录承保信息、风险管理信息和理赔信息,监测分析风险管理、出险理赔情况,并定期报告住建部门和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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