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筹建衡水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3〕23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关于设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的请示》(紫保冀分发〔2022〕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衡水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河北银保监局

2023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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