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2023年第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况传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况传华(山东光政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山东光政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指定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公估业务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对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责令停止

从业1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2月6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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