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唐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中国人寿(60162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区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唐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区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振兴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行政处罚依据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古冶区支公司予以警告,合计处1.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唐山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2月7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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