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3〕20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天安鲁发〔2022〕141号)收悉。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137号8号楼”变更至“临沂市兰山区万阅城A座28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许可证,在30日内进行公告。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3年2月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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