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银保监复〔2023〕1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阳涪城营销服务部的材料(泰康川绵发〔2022〕1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阳涪城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我分局缴回原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阳涪城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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