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玉田营销服务部等十三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唐银保监复〔2023〕12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唐山中支玉田营销服务部等的请示》(泰康人寿冀发〔2022〕15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玉田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第一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第二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第三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第四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第六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曹妃甸第一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曹妃甸第二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曹妃甸第三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曹妃甸第伍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迁西第一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迁西第二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山迁西第三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四、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唐山银保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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