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银保监分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弥勒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中心支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弥勒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云红发〔2023〕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弥勒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冉翁路延长线邮政大楼四楼、五楼变更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一期B幢地上三层6、 7 号商铺。

二、机构搬至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宜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红河银保监分局

2023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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