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蚌埠监管分局关于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撤销怀远支公司的批复

蚌银保监复〔2023〕2号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关于撤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的请示》(农银人寿蚌发〔2022〕19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

二、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保险许可证自被批准撤销之日起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分局缴回保险许可证。

三、请你公司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充分告知。

四、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

2023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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