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银保监复〔2023〕1号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关于核准杨超任职资格的请示》(都邦皖分发〔2022〕13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超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杨超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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