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肖雪珠、梁贝)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肖雪珠、梁贝 | |
单位 | 名称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洪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财务不真实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处以17万元罚款;对肖雪珠给予警告,并处2.3万元罚款;对梁贝给予警告,并处1.9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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