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肖雪珠、梁贝)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2〕20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肖雪珠、梁贝

单位

名称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洪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处以17万元罚款;对肖雪珠给予警告,并处2.3万元罚款;对梁贝给予警告,并处1.9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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