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银保监分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个旧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红银保监复〔2022〕117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中心支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个旧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云红发〔2022〕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红河个旧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中山路88号(含江川巷5号)3楼变更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金湖西路151号(业务楼)2楼右侧。

二、机构搬至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换领《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宜请按照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红河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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