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保监复〔2022〕13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支公司机构住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2〕47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支公司经营场所由“河北省张家口市纬三路六号”迁至“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号通泰世纪金座2号楼9层09、9层10、9层11、9层12”。
二、迁址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支公司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经开区支公司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19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