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银保监复〔2022〕209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支公司新霞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厦人保财险发〔2022〕17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支公司新霞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就撤销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充分告知有关后续服务事宜。
三、请你公司接此批文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机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022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