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保险经纪未按规定缴回原件被罚 佳云科技全资持股

2022-12-13 11:09:51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披露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110号),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深圳银保监局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300242)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佳云科技" , 股票代码:300242)为海力保险经纪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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