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10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存颖(深圳市度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深圳市度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高管任职未按规定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向客户出示。刘存颖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的责任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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