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丹银保监复〔2022〕80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丹东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产险〔2022〕1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江景之都18号楼302-4、5号一层。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丹东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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