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银保监罚决字〔2022〕23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李岳
单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中心支公司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套取费用负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徐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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