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亚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

(吉慕君)

(吉慕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亚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吉慕君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开展保险销售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三亚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