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亚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周志诚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员工保险销售行为管理不力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三亚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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