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银保监罚决字〔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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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银保监罚决字〔2022〕30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王钊

单位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

单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编制虚假资料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宿迁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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