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宋黎华)

  • 腾讯QQ
  • QQ空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宋黎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费用报销资料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举报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推荐阅读

    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