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宋黎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虚挂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手续费;
二、编制虚假费用报销资料套取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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