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钱兴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钱兴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中心支公司“虚挂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手续费”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