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菜屯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聊银保监复〔2022〕156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菜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鲁聊发〔2022〕32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菜屯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做好上述机构债权债务清理及原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

三、你公司应在接到此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交回上述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聊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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