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528号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双流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及解释说明材料(鼎和保险川发〔2022〕77号、鼎和保险川发〔2022〕10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永安路二段11号、13号、15号、17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望金南路71号”。
二、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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