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试点,商业养老金业务有什么特点?

2022-12-01 18:37:46 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2月1日,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601628)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当天,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答记者问。

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商业养老金业务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账户与产品相结合。为个人建立信息管理账户,提供不同期限、风险、流动性等特征的商业养老金产品,满足客户稳健投资、风险保障、退休领取等养老需求。二是建立锁定养老账户与持续养老账户的双账户组合,兼顾锁定养老资金长期投资和个人不同年龄阶段流动性的双重需要。三是产品设计以积累养老金为主要功能,支持个人长期持续积累养老资金,并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伤害等附加风险保障。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建立产品托管机制,加强投资监督和估值对账,通过多种手段控制风险。五是提供定额分期、定期分期、长期(终身)年金化领取等多种领取安排。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测算、需求分析、资产配置等养老规划服务,协助客户管理好生命周期内的养老风险。

校对 李铭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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