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函〔2022〕113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陈昌洪担任渤海财险宜宾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渤财川发〔2022〕48号)收悉。经审查,陈昌洪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2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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