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银保监罚决字〔2022〕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负责人姓名
施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该机构存在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改正,处2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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