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岩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刘标)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刘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标

单位

名称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家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处以12.5万元罚款;对刘标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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