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刘标)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刘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岩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刘标 |
单位 | 名称 |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刘家铭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财务不真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龙岩营业部处以12.5万元罚款;对刘标给予警告,并处2.5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1月21日 |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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