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银保监复〔2022〕11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关于吉安市青原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吉人保财险发〔2022〕26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正气路17号”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454号天立花园B块地5号楼102部分商铺”。
二、请持本批复到吉安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3号)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2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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