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关于谭龙任职资格的批复

辽银保监复〔2022〕296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谭龙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财辽发〔2022〕9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谭龙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分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2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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