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银保监复〔2022〕9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金沟河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塔人保财险发〔2022〕10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金沟河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由原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昌盛路2-30号。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你公司应及时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四、请执此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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