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厦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黄韵纹
单位
名称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伯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二十五万元;
(二)对黄韵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