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批复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民保发〔2022〕263号)、《民生人寿关于对资本补充债发行相关事项解释说明的报告》(民保发〔2022〕33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依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二、你公司应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并在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发行情况。

2022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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