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阳三星堆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德银保监复〔2022〕121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阳三星堆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泰康人寿川德发【2022】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阳三星堆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我分局缴回原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德阳三星堆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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