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林桂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林桂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39号 | ||
个人姓名 | 林桂福 | ||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林桂福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 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公司合计罚款51万元;对林桂福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2.5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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