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陈小群、许起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陈小群、许起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陈小群、许起燕

单位

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小群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监管检查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处以39万元罚款;对陈小群给予警告,并处9.7万元罚款;对许起燕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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