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陈小群、许起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陈小群、许起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陈小群、许起燕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小群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监管检查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公司处以39万元罚款;对陈小群给予警告,并处9.7万元罚款;对许起燕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1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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