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银保监复〔2022〕193号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太保寿〔2022〕22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碑店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西侧”变更为“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中华大街东侧、文苑路北侧付庄新区住宅小区二期1号楼沿街商业014室”。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保定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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