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银保监复〔2022〕119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浙商保险浙〔2022〕9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宇雷路503号三楼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557号202室。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
2022年11月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