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银保监复〔2022〕57号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核准周江华任职资格的请示》(滇安盛天平〔2022〕5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周江华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请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昭通银保监分局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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