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关于高业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温银保监复〔2022〕257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温州柳市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浙发〔2022〕25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准予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温州柳市营销服务部。
你公司应当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服务等工作,并按规定对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即日起,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申请人应于15日内将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交回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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