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撤销杏东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2〕177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撤销杏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厦分发〔2022〕7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杏东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就撤销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充分告知有关后续服务事宜。

三、请你公司接此批文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机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022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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