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银保监复〔2022〕511号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何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人寿发〔2022〕193号)收悉。经审核,何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