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银保监复〔2022〕74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泰康人寿湖南娄底印塘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人寿湘发〔2022〕16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娄底印塘营销服务部。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娄底印塘营销服务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请你公司自收文之日起15日内,将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缴我分局。
三、请你公司及时就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娄底印塘营销服务部的事宜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有关事宜应当充分告知,切实做好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相关权益工作。
四、请你公司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机构登记及注销营业执照的工作。
娄底银保监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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